2月16日,記者從中山市司法局獲悉,日前,北部灣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按《中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訴訟保全擔保公益合作框架協議》,給中山市法律援助受援人出具了一份《保單保函》,這是市司法局推行法援案件訴訟保全無償擔保服務后的首份保單保函。
法律援助受援人接過保單保函,這是中山市司法局推行法援案件訴訟保全無償擔保服務后的首份保單保函。 通訊員供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保險人以其與申請保全人簽訂財產保全責任險合同的方式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書?!?/p>
保險人保單保函擔保,指保險人應申請保全人的要求開出的,擔保申請保全人保全行為的正確性,并在申請保全人錯誤保全造成被保全人財產損失時,由保險人代申請保全人支付一定金額、或作出一定經濟賠償的擔保方式。
為更好地維護法律援助受援人合法權益,保障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債權盡可能實現,2月8日,市司法局與北部灣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舉行了《中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訴訟保全擔保公益合作框架協議》聯簽儀式。該協議約定由北部灣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為符合條件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提供訴訟保全無償擔保服務,免費出具訴訟保全保單保函。案件由中山市內的法院、勞動仲裁部門管轄,訴訟保全標的額不低于1萬元,不高于50萬元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憑中山市法律援助處出具的《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及訴訟保全相關材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經保險公司審核通過,由保險公司出具保單保函。
據悉,中山市法律援助處年均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約1000件,其中不乏一些因為被告惡意轉移財產導致受援人最終打贏官司卻拿不到賠償款的現象。這部分受援人往往因為無力提供財產擔保無法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訴訟保全無償擔保服務這一措施的推出,可使對方當事人的財產置于法院的保全措施之下,有利于判決能夠順利執行,切實保障勝訴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效解決困難群體無法提供訴訟保全擔保的難題。
記者 黃靖怡 通訊員 陳娟
◆編輯:龍慧◆二審:鄭沛鋒◆三審:周亞平